為貫徹落實《巴中市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光霧山旅游景區綜合提升重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文旅產辦﹝2021﹞2號)中關于“充分利用名導、明星、名人等開展‘四個一’(推出一首歌,出版一本書,拍攝一部電視劇,推出一部有國際影響力的電影)創作、制作、發布活動、提升光霧山知名度”的工作任務安排,我司擬拍攝一部電視劇,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劇本大綱創作單位,現公告如下。
一、征集創作單位要求
(一)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開具正規票據的企業法人,且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二)須具有開展劇本創作的經驗及實施劇本創作的專業人才。
二、創作內容
(一)劇本要求:以巴中市悠久的歷史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等元素為切入點,圍繞光霧山諾水河等巴中優質景區,突出“詩意山水、紅色巴中”的獨特魅力,構思創作劇本大綱內容。
(二)劇本集數:30集。
(三)作品提交內容及要求:電視劇劇本大綱創作文稿,包括故事大綱、人物小傳、分集大綱。其中,故事大綱不少于10000字;主要角色人物小傳不少于5000字;分集大綱不少于30000字(以上字數以電腦統計為準,不計標點符號及空格)。
(四)作品提交時間:乙方編劇人員到達巴中后的60日內完成劇本大綱初稿并提交。
(五)創作要求:乙方編劇必須在巴中實地采風創作至少50天,邀請歷史專家、文化專家、旅游專家、民俗專家等專業人士作為顧問,采取現場體驗、走訪座談、電話咨詢等各種方式了解巴中各方面信息,以便創作原汁原味的巴中味道的電視劇。
三、征集時間
2021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7日。
四、作品預算
不超過70萬元,超出視為無效申報
五、申報資料要求
(一)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二)申報單位業績證明;
(三)申報單位擬派編劇業績證明。
申報材料密封并寄送至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江北大道秦川大酒店19層文旅集團市場營銷部(收件人:王女士,電話:0827-2345611)。
六、評審規則
(一)申報單位每參與拍攝制作1部電影或電視劇,加5分;
(二)申報單位擬派編劇每參與拍攝制作1部電影或電視劇,加5分;
(三)申報單位和申報單位擬派編劇參與的是同一部電影或電視劇,僅加一次分。
(四)申報單位報價低于70萬元的額度為加分值,如果申報單位報價65.5萬元,則申報單位加分4.5分,以此類推。
(五)各參評單位基礎分為零分,按規則累計加分,上不封頂,得分最高者獲得與征集方磋商的資格。
七、征集流程
(一)巴中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布征集公告;
(二)收集申報單位資料;
(三)進行綜合評審;
(四)在巴中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公示結果。
巴中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