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省部分地區連續出現本土聚集疫情,達到中、高風險等級。為鞏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彈,現就做好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健康服務工作通告如下:
一、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應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報告信息,接受相關機構和社區(村)健康服務。
三、對在恩陽機場、巴中火車站、平昌火車站和市、區縣長途汽車站等市域內“1+2+6”交通口岸發現的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由轄區應急指揮部直接送至指定場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檢測報告出具前不得離開指定場所。對自駕、拼車等方式輾轉來(返)巴人員,由轄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采樣送市疾控中心進行核酸檢測,檢測報告出具前嚴格執行居家隔離并落實“2對1”服務。
四、對核酸檢測陰性且體溫正常、無異常癥狀的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實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社區(村)嚴格落實“2對1”服務;對核酸檢測陰性但體溫異常或有異常癥狀的人員,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治愈后再居家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社區(村)嚴格落實“2對1”服務;對核酸檢測陽性的人員,立即通過網絡直報系統進行報告,并及時送定點醫院治療,后續管理參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進行規范管理。
五、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主動報告且需實行集中隔離的,由轄區政府補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產生費用的50%;對不及時主動報告信息,因排查或他人舉報發現需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虛假報告造成疫情傳播的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予以公開曝光。
六、對有效舉報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經查證屬實的,由轄區政府給予舉報人1000元人民幣獎勵。多個舉報人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一、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應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報告信息,接受相關機構和社區(村)健康服務。
二、社區(村)將轄區所有樓棟(村民小組)、個體商戶、賓館酒店和企事業單位等納入排查范圍,全面摸排4月18日后通過市域交通口岸和自駕、拼車等方式從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做到不漏一戶一人;對發現的人員及時報告疾控部門并規范處置。摸排情況及健康服務情況嚴格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三、對在恩陽機場、巴中火車站、平昌火車站和市、區縣長途汽車站等市域內“1+2+6”交通口岸發現的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由轄區應急指揮部直接送至指定場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檢測報告出具前不得離開指定場所。對自駕、拼車等方式輾轉來(返)巴人員,由轄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采樣送市疾控中心進行核酸檢測,檢測報告出具前嚴格執行居家隔離并落實“2對1”服務。
四、對核酸檢測陰性且體溫正常、無異常癥狀的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實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社區(村)嚴格落實“2對1”服務;對核酸檢測陰性但體溫異常或有異常癥狀的人員,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治愈后再居家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社區(村)嚴格落實“2對1”服務;對核酸檢測陽性的人員,立即通過網絡直報系統進行報告,并及時送定點醫院治療,后續管理參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進行規范管理。
五、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主動報告且需實行集中隔離的,由轄區政府補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產生費用的50%;對不及時主動報告信息,因排查或他人舉報發現需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虛假報告造成疫情傳播的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予以公開曝光。
六、對有效舉報4月18日后黑龍江省來(返)巴人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經查證屬實的,由轄區政府給予舉報人1000元人民幣獎勵。多個舉報人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巴中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