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的組織活力,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上級黨組織有關要求和深入推進公司“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主題黨日活動,主要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也可以以黨小組為單位進行,全體黨員參加。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的主題黨日活動。
第三條 主題黨日活動要堅持政治性、思想性,突出黨性原則,重點解決好貫徹落實“四個意識”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堅持時代性、先進性,突出黨員標準,重點解決好與“四講四有”要求不適應的突出問題,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要堅持群眾性、服務性,突出宗旨意識,重點解決好“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確保每次活動都取得實質性效果。
第四條 固定活動日期。統一每月25號為黨支部主題黨日,如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活動時間可適當順延,但原則上要在20日內完成。
第五條 確定活動主題。除重要時期、重大活動由機關黨總支統一確定主題外,平時由各黨支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和黨員思想實際,科學確定主題。重點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活動:如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做合格黨員;如何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定理想信念;如何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密切聯系群眾;如何圍繞崗位職責提升本領,敢于擔當作為。黨支部每季度末研究下季度各月活動主題和具體安排,報機關黨總支備案。
第六條 豐富活動形式。主題黨日活動提倡開展齊唱國歌、為黨員過“政治生日”等靈活多樣、各具特色的“主題黨日+”形式。各黨支部要提前謀劃、精心組織,可自行開展活動,也可與其他黨支部或基層聯合開展活動。要讓黨員 “動起來、走出去”,在規定動作基礎上,立足本支部實際,探索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富有成效的活動形式。
第七條 加強活動宣傳。要充分運用信息簡報、網絡、展板、報紙、廣播電視、微信平臺等各種媒介,做好主題黨日活動的宣傳推介,積極選樹典型、展示成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八條 建立活動臺賬。黨支部要明確專人對主題黨日活動進行記錄,留存有關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每次活動結束后,將相關資料一并報機關黨總支。機關黨總支實施痕跡化管理,納入年度量化考核。
第九條 推動成果轉化。各黨支部要注重將黨員參加主題黨日活動激發出來的熱情,轉化為做好本職工作的動力;將主題黨日活動取得的成果,轉化為指導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加強支部建設的重要方法。
第十條 開展“最佳特色主題黨日”評比活動。機關黨總支對各黨支部開展活動情況,從活動的主題意義、內容豐富性、形式創新性、黨員參與度、實際效果及黨員評價等方面,每季度進行一次總結和評比。對被評為“最佳特色主題黨日”的,予以通報表彰,在全公司推廣并向上級推薦經驗和做法。
第十一條 建立考勤考核機制。各黨支部要建立考勤登記簿,采取黨員本人簽字簽到的方式考勤。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主題黨日活動的黨員,黨支部書記要進行談話告誡;對消極應付、情節嚴重的,要按照黨規黨紀進行嚴肅處理。機關黨總支要建立量化考核機制,對各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月度檢查、季度匯總和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過硬機關支部”評選和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