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特別是領導班子重視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專職專責做好監督履職、規范用權、防范風險、懲治腐敗工作,持續推動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隊伍,促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2014年3月起,中央紀委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誰來監督紀委”之問,逐步在全國建立健全相對獨立、職能完整、覆蓋系統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探索強化對紀檢監察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6年多來,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在職責定位、監督執紀執法、制度規范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實踐,積累了較為系統、成熟的做法。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指導督導和示范引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總結提煉全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緊密結合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起草了《意見》。
《意見》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對干部監督工作負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干部監督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監督,支持和保障干部監督機構履行職責。對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監管不嚴的,對其主要負責人約談提醒、批評教育;對連續發生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要開展“一案雙查”,發現存在失職瀆職、隱瞞不報、縱容包庇問題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意見》從五個方面明確了干部監督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圍繞捍衛制度、落實決策、履行責任、行使權力情況強化政治監督,圍繞監督重點、基礎工作、線索處置和報告、監督調研、制度建設等方面強化日常監督,圍繞清理門戶和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等方面強化審查調查,圍繞選人用人、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澄清正名、跟蹤回訪等方面強化嚴管厚愛,圍繞對下服務指導、與職能部門和外部監督貫通協調等方面強化系統指導。
《意見》強調要聚焦“關鍵少數”,強化對本級紀委監委內設機構、派駐機構、派出機構,下級紀委監委,本級管理企業和高校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阻礙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嚴重損害黨的執政根基,成為全面從嚴治黨障礙的紀檢監察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要重點研判、優先處置。堅持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堅決查處紀檢監察干部私存線索、跑風漏氣、說情干預、違規過問案件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清除以案謀私、以權搞特殊、蛻化變質的害群之馬,切實發揮懲治震懾效果。
《意見》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基礎性、規范性指導文件,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和較強的可操作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制定《意見》主要目的是通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權力,盡職盡責正風肅紀反腐,切實捍衛紀檢監察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